龚用卿,字明治,号凤岗,怀安县东门(今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东门村)人,明弘治年间生。
龚用卿长得一表人才,美须眉,丰神朗莹。他精通八股文,又有文才,作古文诗歌,从不崇尚浮靡。
明嘉靖五年(1526年),龚用卿中进士第一(状元),授翰林院修撰,历左春坊、左谕德、翰林院侍读直经筵,每进讲志存规讽。参预修撰《明伦大典》、《大明会典》。嘉靖十五年奉诏出使朝鲜,归国时婉言谢却朝鲜国送的贵重礼品。回国复命,上疏三事,皆见嘉纳。擢南京国子监祭酒,申饬监规,士习一变。不久以病归福州,死后葬福州吉祥山。
龚用卿著有《使朝鲜录》、《凤岗文集》等,生前多次游福州鼓山,留有诗句:“凭栏凝睇处,海上有归帆”,“雾迷攒岭树,风逐渡江云”,“一水环孤屿,群山抱远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