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沛霖(1917~1989)泾县茂林镇人(祖籍无为县)。民国24 年(1935 年)任中共泾县地方党组织及红军游击队地下交通员。民国27 年参加新四军,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后任新四军军部执法队队长。“皖南事变”前夕,奉命北上,转战皖北、苏北等地。解放战争中曾参加淮海战役、渡江战役和解放上海的战斗。并先后担任师长、师政委。1954年后任江苏省公安厅副厅长、厅长、省委政法部副部长、中共江苏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副省长、武警总队第一政委。1980 年曾抽调至北京参加审理林彪、--集团案件,分工主审-。返回江苏后于1985 年当选江苏省人大副主任。1989 年病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