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春藻,字元玉,龟山乡(今瀚仙龙湖村)人,生于明万历十九年(1591年)。少年时,才华横溢,为县内最受崇敬的秀才。
崇祯元年(1628年),揭春藻以恩贡资格赴京会试,不幸落第,适遇驸马王丙,被聘为西席(家庭教师),在京城王府执教5年。在此期间,他常与黄道周、曹能始、余希之兄弟、李元仲、董其昌等名流吟诗作赋,著有《香玉斋诗集》,名噪一时。后参加会试,再次落第,只获做县丞的资格,他原想弃职,再奋力攻读续考,其恩师淮河总制朱未孩劝说:“功名不在科第,而在节操。”经勉励,他勉强赴任。崇祯十四年(1641年),揭春藻到吏部听选,出任浙江长兴县丞。
揭春藻生性刚正,不善奉承。他到浙江参见湖州郡守时,只作楫不行跪礼,陆郡守对此耿耿于怀,但又不得不承认春藻的才能。因此在考绩时对他说:“你的才能堪担重任,现有解送皇上贡品——白米、茶叶、药材等,任务急迫,交你去完成,已给你申报司院了。”他只好勉强赴任。同年十月间,揭春藻经淮南,适逢史可法督淮,史深知他的才学,召见他说:“国家多事,正需人才,本院向皇上推荐你,你先干好现职,耐心等待。”
春藻率子揭栋、婿萧先亮、侄士棋及差役一行10多人护送贡品北上。崇祯十五年(1642年)十一月十四日,他们到达山东临清县,翌日清兵突袭临清,县陷。揭春藻被俘,清兵逼降,受尽酷刑,他坚贞不降,自缢以抗,时年51岁。遗绝命诗一首:“北阙君恩重,家乡归梦遥。钱塘轰晚汐,碧血涌江潮。”子、婿抱尸痛哭,皆被清兵杀害。唯侄儿士棋中箭后潜伏在土窖内,才免于难,后辗转到浙江长兴,述揭春藻等殉难经过,家人才知其详。
同年十二月,《邸报》(刊登官吏升迁的京报)到浙江,方知揭春藻已被擢升为定陶县令,可惜他已殉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