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尚士,原名德坤。民国9年(1920年)生于一佃农家庭,今瀚仙镇瀚溪村人。为逃避国民党征兵,他改名尚生,出外谋生。被人发觉后,又改名尚士。
民国26年,尚士18岁被抓丁。翌年秋,他不堪教官-,在一次大雾迷濛的清晨操练时,与同伴一起打死教官和哨兵逃离军营。他辗转潜回老家山中,后又逃到沙溪洋坊村及-村矮朱坑,盖洋镇曾家布等深山老林,东躲西藏,开荒种地,苦度了13个春秋。
解放军接管明溪后,1952年2月尚士才告别深山老林,回瀚溪与家人团聚。由于他苦大仇深,痛恨旧社会,村民选他为民兵队长。他积极参加剿匪反霸斗争。在土改中又被选为农民代表。在瀚仙乡,尚士第一个带头组织互助组和农业生产合作社。在修建黄竹岭水利工程时,水圳将通过后龙山,有人认为这样会破全村风水。他不信邪,带头砍树挖树根,水利工程建成后,不仅解决600亩农田用水,还利用水坝建成水电站发电和加工。通过这活生生的事实教育了村民,破除了迷信。从此,全村人更拥戴他。无岭干黄泥坵一片田受旱,需建水坝,但缺技术员,尚士带领社员土法目测,建成苦竹岭水坝,引仙际溪水灌田,根除干旱。他以实干精神带领群众大办水利工程,仅瀚仙镇经他土法设计的大小水利工程共有30多处,被誉为“水利土专家”。
1961年,国家经济困难时期,他任大队长,关心社员 ,经常走家串户了解缺粮情况。在分配回销粮给社员时,做到合情合理。而自己的回销粮则由群众公开评议决定。社员十分敬佩他的公正无私。
他因揭发大队书记多吃多占,遭到报复,被撤掉大队长职务。直至支部书记-粮食罪行败露后,尚士才得以恢复原职。在此期间,他心胸豁达,不消极,不忧怨,仍照样关心集体事业,出色地做好一个社员本分的事,以实干精神赢得社员的赞誉和上级的信赖。尚士被评为公社及县级的劳动模范。1964年在县三级扩干会上,揭尚士的模范事迹得到广泛的宣传。1952~1966年连续当选为县人民代表,还当选为县人民委员会委员,瀚仙乡乡长。1966年被选调为雪峰公社水管站站长。1967年,他以“没文化”为由,自动辞职回家务农。
1982年7月,尚士患脑溢血病故,终年62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