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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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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㟽(?~?),字号不详,福建福清(今属福建省)人,一说福州人。宋孝宗赵軩淳熙十一年(1184)甲辰科武举第一人。

该科共录取武进士43人。

与宋朝历科武状元不同的是,高中榜首的林?与陶天亮等进士在考中后,向主考官王蔺辞谢,不肯就职。主考官非常惊诧地问道:“自古文武本出自一途,朝廷开设武科、建立武学,就是为了选拔将校,充实部队,使文人知武,武将通文,以提高军队整体素质,改变朝廷在军事上常受制于外夷的状态。今天你们几位心怀大志,腹有良谋,身怀绝技的有为青年,为什么在高中之后不愿从军?这不是违背你们自己的初衷了吗?”

林?等人的回答很简单,也很令主考官无奈:“我们不能忍受笞棰之辱。”当时的宋朝在军队里实行着严格的上下等级制度,称为“阶级法”,其主要精神是下级必须绝对服从上级。任何违犯军规、不服上级管束的行为都会遭受惩治。在部队里,体罚是家常便饭,军官对部下非打即骂。林?等武进士虽修习弓马刀枪,但毕竟也习文多年,可以算在读书人的行列。既然是读书人,肯定要讲一点读书人的面子,比较自爱,比一般军官的自尊心强很多。加上宋王朝对武将的先天性猜忌,对文人、文官先天性的尊重与后天的重用,使这些武进士们不仅把“阶级法”看做是要受皮肉之苦,更看做是作为读书人的奇耻大辱,严重损坏了自己的形象,伤害了自己的自尊心。这些现实使原本想投笔从戎,为朝廷效命疆场,收复失地的林?、陶天亮等人深感失望。

对林?等人的意见和可能面临的境遇,同为读书人出身的主考官王蔺很是同情,他向孝宗进言,请求朝廷下诏,命令军帅们对武进士待之以礼。绍熙元年(1190),已升为副宰相的王蔺再次向光宗进言,请求下令禁止军帅笞辱武举从军者。自此,武举从军者犯罪,大罪要上报朝廷批示,小罪则只罚款,以示惩治。武进士们在军队中的政治地位大为提高。

林?虽出身武举,但却由于上述原因,而没有效力于军队。他的才干,主要是表现在任职地方官上。据现藏日本的中国地方志《粤大记》记载,林訩为官公正清廉,善于体察民情,爱民如子,多有惠政。庆元三年(1197)林?任知州时,辖区内百姓中,曾有因无钱交纳赋税及债务而逃亡者,这使当地的官吏很苦恼。林?得知后,先上奏朝廷,免去了这里的赋税,又拿出自己的钱财置买田地,扩大当地学校办学的规模,使更多的人能够接受教育,以改善当地的社会风气。他还构建“济川桥”,方便商旅往来,以发展地方经济,改善百姓生活。

林?有文才,据《宋史·艺文志》记载,林?著有《永阳志》三十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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