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文(1887~1911年),初名时塽,字广尘,号南散,侯官县(今福州市区)人,林鸿年之孙。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东渡日本入成城学校。不久,转入日本大学法科,专攻国际公法,与林觉民、林尹民俱以激进知名,时称“三林”。在孙中山影响下,加入同盟会,担任同盟会十四支部长(福建分会会长)、《民报》经理。林文多次参加同盟会发动和领导的武装起义,往返于香港、南洋,广泛开展联络工作,深为孙中山器重,誉为“林大将军”。
宣统二年(1910年),参加广州新军起义,失败后返回东京。次年春,病中接黄兴、赵声信函,立即联络福建籍同盟会同志陆续回国,并先后派林觉民、李恢返闽联络人员赴粤举义,并亲自潜入广州部署起义。因举义前夕走漏消息,林文分析当时形势,认为“不但不能改期,且须速发,方可制人”,主张立即起义。农历三月二十九日(4月27日)下午五时半,黄兴同林文亲率百余人,从小东营出发,向两广总督署发起总攻。林文在前,冲入督府,见两广总督张鸣岐已逃走,追至东辕门外,与赶来镇压的清军水师提督李准部相遇,向李准部高呼:“同胞们,我等皆汉人,当同心戳力,共除异族,恢复汉疆,不宜自相残杀。”话音未落,头部中弹牺牲。为黄花冈七十二烈士中“福建十杰”之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