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凤翔(1913—1958年)
陆凤翔,原名清廉,朱家角镇人,中国共产党党员,革命烈士,陆士谔次子。小学毕业后入上海澄衷中学,民国20年(1931年)考入江苏省苏州中学高中部。“九·一八”事变时,参加了赴南京的学生-团,要求国民政府抗日。后受胡绳等人的影响,接受共产主义思想,一起创办社会科学研究会,宣传马克思主义。23年冬,陆凤翔在北京考入正太铁路局当练习生,参加石家庄抗日救亡活动,报纸。2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担任党支部委员、支部书记。11月任中共石家庄市委组织委员,次年3月任市委书记。抗战爆发,11月被任为中共正太铁路委员会组织委员,12月组织工人武装抗日大队,在山西省和顺县石拐与八路军129师汇合,任该师司令部抗日游击队第三大队队长。27年1月,担任中共武乡县委书记,不久去晋冀豫区党委党校学习。28年1月至10月任中共晋城县委书记,发动群众减租减息,组织反扫荡,完成扩军任务。12月国民党搞晋南-政变,随晋豫边区地委撤出边区。29年3月,下太行山开展平原游击战争,至冀鲁豫区留在党委机关工作。后又担任地委宣传部长、清丰县委书记、九地委书记、区党委副秘书长等职。1949年,随刘邓大军南下,8月任西南服务团第一支队队长,12月抵重庆,任军管会驻29兵工厂军代表。翌年10月任西南工业部办公室主任,后在重工业部有色金属局西南分局、重工业部地质局、冶金工业部地质局任副局长。1955年8月,在中央高级党校学习,结业后,任冶金工业部华东矿山管理局(即江苏省冶金工业管理局)局长。1958年8月20日,在北京开会返宁途中,因飞机失事不幸遇难,时年45岁。后经江苏省人民委员会追认为革命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