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端升(1900年2月25日——1990年1月21日),字寿朋,生于上海,中国著名法学家、政治学家、社会活动家。他17岁考入清华大学,19岁被选送美国留学,24岁获美国哈佛大学博士学位。新中国成立后,任北京大学校务委员会委员、法学院院长。1954年参与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起草工作。钱端升教授率先运用“法律 ”的研究方法,将政治学研究聚焦于对各国宪法的研究,开启了我国比较政治研究的先河。钱端升毕生从事政治学、法学研究,并以学人身份积极介入政治,介入社会,在一系列重大问题上提出自己的看法。撰有《法国的政治组织》、《德国的政府》、《法国的政府》、《比较宪法》、《民国政治史》等著作。
人物生平
1900年2月25日生于上海,17岁考入北京清华学校,19岁被选送美国北达科他州立大学,后入哈佛大学研究院深造,24岁获哲学博士学位。钱端升“以教书为业,也以教书为生。”1924年归国后,在清华大学讲授政治学、宪法学。1927年,任教于南京中央大学,在《现代评论》杂志连续发表论述,强烈要求废除“领事裁判”,归还租界;并主张吸取西方经验,建立完善的中国行政系统。1930年,钱端升回清华政治学系任教并兼任课北大。
1934年,继任天津《益世报》主笔主笔,数月间发表议论170篇,针砭时弊,终也-去职,再度往南京中央大学任教。抗日战争爆发后,钱端升参与筹建西南联0学院,于辛勤教学外,撰写有关国际时事的论文和学术研究的专著,积极参加加强抗日统一战线的活动。1937—1949年,钱端升四次应邀赴美国参加学术会议和讲学。其中1947年10月至1948年,钱端升任哈佛大学客座教授,讲授《中国政府与政治》。回国后于北京大学任教,
1949年5月,被任命为法学院院长。1952年院系调整,钱端升参与北京政法学院筹建并担任首任院长。同时,兼任外交学会副会长、对外友协副会长、世界和平理事会理事、外交部顾问,致力于新中国法制建设。1954年,钱端升被聘为全国人大宪法起草委员会顾问,参加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起草。1957年,被错划为 ,迫离讲坛。1974年,出任外交部国际问题研究所顾问及法律顾问。文革结束后,被选为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职,主编法律学丛书。1990年1月21日病逝。
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
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是由中国政法大学发起、以中国当代著名法学家钱端升教授的名义设立的部级奖项。旨在纪念钱端升对中国法学研究的巨大贡献,促进中国法学研究的繁荣发展,推动国家法治建设的进程。
以钱端升先生的名义设立该奖项,主要宗旨在纪念钱端升先生对中国法学研究的巨大贡献,是通过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法学优秀成果的评奖活动,激励后人在法学研究领域推出一批具有重要影响和更多更好的学术价值的科研成果,通过对这些成果的宣传推广,促进中国法学研究的繁荣发展,推动和国家法治建设的进程。
本奖项评奖范围包括所有普通高校教师、法学研究机构研究人员、国家立法和行政机关和政法机关及社会法律援助服务机构的法律工作者创作的学术专著、学术论文和咨询报告。首任理事长是徐显明教授,现任理事长是黄进教授。
人物评价
钱端升先生生于上海。1919年毕业于清华大学后,赴美留学,1924年获美国哈佛大学博士学位。同年回国,相继在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南京中央大学、西南联合大学等校任教。他是一位杰出的爱国民主知识分子,抗日战争时期,赴英、美、法等国宣传抗战。他曾撰文抨击蒋介石-统治,支持青年学生的爱国-。新中国成立后,他任北京大学校务委员会委员、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1952年院系调整,受命筹建北京政法学院(今中国政法大学),任首任院长。1954年参与我国第一部宪法的起草工作。他连续担任第一至第五届全国政协委员,第二、五届全国政协常委;第一、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他不顾体衰多病,以高昂的政治热情积极参与各项工作,任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外交部法律顾问、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参议委员会常委、欧美同学会名誉会长等职,对我国立法工作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作出了新的贡献。钱端升先生长期致力于发展新中国的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事业,学贯中西,著述颇丰,为我国培育了大批人才,不少海内外知名人士都曾受过他的教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