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凤集(1880-1928):字遇刚,又名尚畴,南漳县沐浴乡陶家湾人。幼聪颖,长辈要求严格,“出入检其所携,游嬉询其所往”。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清王朝同德、日、英、法、俄等八国签订《辛丑条约》。陶凤集东渡日本,其祖父为支持陶留学,卖田10公顷多。陶进入日本东京的一所中学读书。1905年,在日本加入了孙中山组织的“同盟会”。
1906年,陶凤集在日本东京的一所中学毕业后,回国参加推翻清王朝的革命活动。他祖父卖田16.7公顷,资助他作活动经费。陶联络帮会,计划利用他们去夺取南漳、武镇商团的0,因活动频繁,被刘铨学(书院教师,和陶同村)发觉告密,官府下令缉拿。陶再次东渡日本,进明治大学学政法。在这段革命实践中,陶凤集认识到自己的知识和政治经历之不足;在文章中写道:“羽毛不丰者,不可以高飞;文章不精者,不可以诛伐;道德不厚者,不可以使民。”
1910年,陶凤集在日本明治大学毕业。1911年,奉命回国,参加了由黄兴领导的“三·二九”广州起义。起义失败后,黄兴避至香港,将参加是役的湖北籍同志介绍回湖北找居正联系。居正留陶凤集于身边,做武昌起义的准备工作。陶曾建议在发起武装起义时,要做好外国驻华使节的工作,受到重视。1911年秋,陶闻知31标共进会领导人李绍白等不愿随端方入川镇压保路运动。密议乘瑞徵为端方饯行时,杀掉二人,他认为起义时机不成熟,建议居正阻止。居正、杨玉如、邓玉麟等入营劝阻;商定一旦武昌起义,31标就地起事,除掉端方。李听劝,随军入川。
1911年,武昌起义胜利后,陶凤集和田桐赴上海,邀请各界代表赴汉开会,共商国事。代表-于汉口,定武昌为国都,并议定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革命党人公推刘公、居正、陶凤集等七人组成宪法起草委员会。不久,《鄂州宪法草案》产生,它是中国史上第一部宪法。陶任鄂北观察使。他在整修内务司的大门时,发现墙下有满人窖藏的白银18万两,全部拨给沔阳,用于沙河堤的整修工程。工程竣工时,纪念碑上刻有陶凤集的名字。1912年调陶凤集任武昌府知事,他在处理日常公务后,经常穿街走巷,动员男的剪辫子,女的放脚。1913年,陶任鄂北观察使,他在《巡视江陵归来夜宿关圣寺》一诗的序言中写道:“时值民二(民国2年),军阀横暴,盗匪猖狂,赤野千里,蓬壁荒凉,农民虽蔬糠充腹,犹不幸得,因有感焉。”其诗云:“十张义旗覆清迁,憧憬升平梦未成。民族人民权民生好,苍生何日赋尧声。”巡视回来以后,即指令各州县对赤贫农发放赈款,并明令严禁高利盘剥。在《苏农篇》一文中主张:“减租减息,保障赤贫农的生产条件。”他在任职期间的政绩 受到当时政府的嘉奖。
1913年,有人倡议为他的祖父举办70寿辰大庆,陶说:“如此声张出去,会累连千百家小户典当借款,实际上是对祖父造孽。”同年给其子的书信中写道:“余在外奔走,不能亲自教诲,偶尔等在校当勤于习业,于学应有所擅专,斯然后才能为国作贡献;作人工要光明磊落,不苟幸得,因而在苦学之同时,对立志、习节至关重要,有才无德无异衣冠禽兽,嬉戏游荡,追慕纨绔,至属可耻;以恒产自恃,以宦门自矜,势凌他人,实为可鄙,染斯恶行余当视为非子。”
1914年底,陶凤集辞去观察使职务,接受黎元洪电邀去北京政府供职。发觉北洋军阀政府残暴腐败。曾向孙中山上《建议书》,书中写道“辛亥义举,全国景从,不可谓共和非我中华之趋向。然自民元(指民国元年),袁贼篡权以还,我党历遭排遣,共和处于扼杀者,盖由我党对群众宣谕之不足,以及无雄厚之武力基础。斯二者实革命源动力也。”由于袁世凯篡权,黎元洪相从,军阀割据,人心涣散,陶素志未酬,乃离开北京,到湖南长沙任厘金局长。任职期间,任用了堂弟陶尚庸、表弟刘希乐,后发现二人-,立即将他们遣散回家。1919年,陶凤集因病辞职,到武汉就医。
1920年,阎相文任陕西督军,邀陶凤集担任财政厅长,阎死后,冯玉祥接替陕西督军,陶去冯部任高等顾问。1925年,冯玉祥介绍陶凤集到湖北督军萧耀南处任高参。1926年北伐时,铁军围攻武汉41天。陶凤集为促使萧耀南和吴佩孚脱钩做了一些工作。1927年,冯玉祥任命陶凤集为国民革命军第二集团军总司令部参议。1927年秋,陶凤集到襄阳张湾任厘金局长,他在清理旧档案时,发现清旧贵族存银7万两,将此银全部上交。1928年任老河口厘金局长,争取老河口的马文德附冯玉祥。冯为人奸滑,经过多次接触,不能奏效。陶在老河口执行税法严肃。大商号、商团极为不满。1928年秋,陶凤集患病,大商号勾结军阀,乘陶治病之机,对陶投药毒害致死。时年49岁。冯玉祥派人专程吊唁,挽联上题:“襄阳自古多名士,楚国如今少异才。”陶凤集生前撰有《望山文集》书稿11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