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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十朋


[][公元1112年-1171年]

王十朋

王十朋(1112年11月9日—1171年8月6日),字龟龄,号梅溪。生于温州乐清四都左原(今浙江省乐清市)梅溪村。南宋著名政治家、诗人,爱国名臣。

绍兴二十七年(1157年)他以“揽权”中兴为对,被宋高宗亲擢为进士第一(状元)。官秘书郎。曾数次建议整顿朝政,起用抗金将领。孝宗立,累官侍御史,力陈抗金恢复之计。历知饶、夔、湖、泉诸州,救灾除弊,有治绩,时人绘像而祠之。

乾道七年(1171年),王十朋逝世,年六十。绍熙三年(1192年),追谥忠文。有《梅溪集》等。

王十朋少年时,天资颖悟,每日诵读数千言。祖父、父亲相继去世,当地又遭金兵洗劫,家境败落。王十朋不得不在梅溪设帐授徒以补家用,因他学识渊博,品行端正,他所创办的梅溪书馆闻名遐迩,有百余名学生。

王十朋一边教书,一边备考。廷对之中,王十朋以“权”为对,洋洋数万言,经学淹通,议论醇正,深得高宗赞赏。其中,“愿陛下正身以为本,任贤以为助,博采兼听以收其效。”在士大夫中广为传播,被高宗亲擢为第一。

王十朋中状元后,历任校书郎,王府教授。秦桧死后,杨存中独断专行。王十朋大胆上疏,高宗采纳,朝中空气为之一新,王十朋亦升为著作郎。孝宗即位,王十朋上言:“一国之主,最重要的是任用贤才,虚心纳谏,赏罚分明。”孝宗赞同,任命王十朋为起居舍人。越王史浩权大心毒,王十朋两次上疏,列出史浩八大罪状,孝宗遂罢史浩一切官职,将其赶出朝廷。王十朋多次建议整顿朝纲,起用抗金将领。张浚北伐失败,遭到主和派的围攻。王十朋上疏指出:恢复大业不应因一次失败而动摇。后主和派掌权,王十朋受到排斥,孝宗命他为吏部侍郎,王十朋坚辞不受,改知饶州。期间,他体恤民情,礼贤下士,救灾除弊,颇得人心,后任满调任夔州时,百姓乞留不得,以至断桥,王十朋只得从小道离去。百姓修好桥,命名为“王公桥”。他的好友汪应辰说:“近世以来的地方官,还没有一个像王十朋这样得民心!”

王十朋累官太子詹事,以龙图阁学士身份致仕后,病逝于家,享年60岁,谥忠文。王十朋孝顺父母,友爱兄弟,朝廷的恩荫都给了两个弟弟。曾自书室匾,名为“不欺”,常常以诸葛亮寇准范仲淹等名臣贤相自比。朱熹张栻也很尊敬王十朋。

王十朋诗文刚健晓畅,且长于书法。

著有《梅溪集》三十二卷、《春秋、尚书、论语解》等传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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