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应禄(1507~1554),字以庸,号古渠。浙江乌程人。明世宗嘉靖三十二年(1553)癸丑科陈谨榜进士第三人。
温应禄嘉靖十六年(1537)乡试中举,嘉靖三十二年(1553),参加殿试,其对策之文,独以逸气散行,纵笔淋漓,受到世宗的欣赏,亲擢一甲第三名,授翰林编修。
温应禄十分关心国家大事,凡朝廷政事、典故均细心研究。在他得中探花不久,河南等省地震,死伤无数。南方海寇汪直又纠结倭寇为害一方。江西残破,京师也受到霖雨之灾,人民饥寒交迫,温应禄心急如焚。他一面对当权者及大司农反映灾情“生民涂炭矣,荒于天灾,又荒于海寇。”一面撰《救灾疏》指陈时事,言道:“国家太仓之粟,太府之钱,计其羡余,堪给度支。今之议救灾,议赈荒者,曰宥罪,曰蠲宿逋。夫宥罪则长恶而纵奸,蠲宿逋则胥吏侵渔顽梗沽惠,总无益于良民。臣请恩蠲本年田赋,俾人人实受圣泽。”温应禄主张以皇帝的名义免除灾区人民的田赋,但没有被世宗采纳。第二年,温应禄一家都被灾疫夺去了生命。
温应禄生性纯孝,善承亲志。虽在翰林史馆,每以不得禄养为歉。所作诗文气迈豪古,可惜仕不展志,寿不享年,人皆惜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