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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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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质 (生卒不详),本县人,字东进。善骑射,有异材,明嘉靖年间会试第一。清光绪十年版《黄州府志》及其墓志均记载为武状元,任锦衣卫都督。其子应诏,由进士任锦衣卫都指挥佥事。父子二人,一封为昭义将军,一封为昭勇将军。其墓在县北。

据《明实录·世宗实录》记载:嘉靖三十二年(1553)九月己巳,武举开科,取文质等90名。

据《上元江宁两县志》卷十四“科贡篇”记载:文质,嘉靖三十二年会试、殿试皆第一,举人科分无考。

另有《黄州府志》、《湖北通志》记载:文质,蕲水县人,状元,锦衣卫都督,谥昭义。

谥号是君主时代帝王、贵族、大臣等死后,依其生前事迹所给予的称号。终明一朝,武状元中死后能得到皇帝谥号的并不多,文质能得到“昭义”谥号,且官至锦衣卫都督,可见其对大明帝国有功,只可惜至今未见有文质更多的文字记载。曾有一些重名的文质,经考证都不是嘉靖年武状元文质。

文质得中武状元后不久,即同年十月,兵部提出:武举乡试三次中式者,准径起送会试。世宗诏可,永为定例。所谓乡试三次中式是指举人会试不中,或者回籍后仍应乡试,曾经三次中乡试者,俟开科之年同新科武举一体赴京会试。这等于放宽了参加武举会试的条件,有利于更好地选拔武举人才。

科举得中,往往要赐宴,文举为鹿鸣宴,武举为鹰扬宴,即便是乡试也不例外。据嘉靖三十一年《福建乡试录》记载:武举揭晓之日,都司多备鼓乐彩亭于本院门首,迎接榜至。府卫-用花红、马匹、鼓乐迎接各位武生,先至文庙,次至旗纛庙谒见。届时,地方府卫,于本司大门外搭起彩架,大书“武举征材”四个大字;于二门亦搭彩架,大书“虎士奋庸”四个大字;至于大堂则大书“鹰扬嘉宴”四个大字。这些大字均用滕-写。并于二门之外合用金鼓响器,大堂之上仍用舞生歌“采薇”、“采芑”等诗,所属-俱穿大红本等锦绣服色,热闹非凡。武举乡试如此,会试更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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