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道德(1932 ~ )舒城县舒茶镇人。民国34 年(1945 年) 就读于私塾。1949 年7 月,考入舒城县干部学校。是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中共河棚区委、舒城县委组织部干事、中共南港区委书记。从1956 年起, 先后任中共舒城县委委员、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中共六安地委办公室副主任,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省财贸办公室副处长,中共金寨县委副书记、安徽省农委办公室主任。1980 年,先后任安徽省乡镇企业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农业厅副厅长、省纪委委员、中共蚌埠市委副书记。1985 年,先后任中共蚌埠市委书记、省直机关工委书记、省人民政府视察室主任、党组书记。同时,任第五届中共安徽省委委员、中共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安徽省经济学院兼职教授。
1961 年,撰写的《关于山区生产问题的调查报告》被新华社编入《内部参考》清样,报送中共中央政治局。1979 年,为中共安徽省委主持起草的《关于改善农业科技干部政治、生活待遇》的规定,被国务院向科技干部转发。香港《文汇报》为此发表文章,称为“ 治皖的又一妙方”。1982 年,为中共安徽省委、省人民政府主持起草的《关于大力发展社队企业的决定》,被农业部转发全国。在蚌埠任期内, 主持制订的《关于在纠正不正之风中划清政策界限的七条规定》,被中共中央-委员会批转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