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再思(634年-709年),名綝,字再思, 郑州原武(今河南原阳)人,唐朝宰相。
杨再思明经出身,早年曾任由玄武县尉,后累迁至御史大夫。延载元年(694年),拜相,担任鸾台侍郎,次年又任凤阁侍郎。神龙元年(705年),杨再思担任中书令,后改侍中,进爵郑国公。
杨再思担任宰相期间,极力迎合皇帝,先后依附张氏(张易之兄弟)、韦氏(韦皇后)等势力,阿谀奉承,毫无作为,但却官运亨通,在政治斗争中始终屹立不倒。
景龙三年(709年),杨再思升任尚书右仆射,不久病逝,追赠并州大都督,谥号恭。
早期事迹
杨再思年轻时考中明经科,被授为玄武县尉,累迁至天-外郎,后历任左右肃政台御史大夫。
担任宰相
694年(延载元年),杨再思升任鸾台侍郎、同凤阁鸾台平章事,成为宰相。695年(证圣元年),杨再思改任凤阁侍郎,兼任太子右庶子,不久又升任内史。
697年(神功元年),突厥默啜可汗求取丰州等六州降户与单于都护府所辖领土,以及谷种、农器等物。杨再思与姚璹认为当时契丹作乱,不宜再树强敌,不顾宰相李峤的反对,建议武则天同意默啜的请求。武则天便把六州数千帐降户交给默啜,并赐谷种、杂彩、农器、生铁,使得突厥势力得以增强。
699年(圣历二年),杨再思被罢为左台大夫, 后为神都副留守。704年(长安四年),杨再思升任内史, 后又以宰相的身份兼任京兆府长史。
705年(神龙元年),唐中宗复位,任命杨再思为户部尚书、同中书门下三品、西京留守,封弘农郡公,并兼任扬州大都督府长史。六月,杨再思升任中书令,后又改任侍中,进爵郑国公,实封三百户。
706年(神龙二年),武三思诬陷驸马王同皎谋反,唐中宗命杨再思与吏部尚书李峤、刑部尚书韦巨源一同审理。杨再思毫无作为,致使王同皎被处斩,天下无不称怨。
得以善终
杨再思担任宰相十余年,唯唯诺诺,从未举荐人才,一味迎合皇帝,因此深受武则天、唐中宗的宠信,并在政治斗争中保全性命。
707年(景龙元年),杨再思再次担任中书令、吏部尚书。
709年(景龙三年),杨再思改任尚书右仆射、光禄大夫。六月,杨再思病逝,追赠特进、并州大都督,谥号恭,并陪葬乾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