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建国,男,汉族,1945年7月生,山东荣成人,1962年7月参加工作,196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政治学专业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1962年——1969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六〇三四部队战士、班长、保密员;
1969年——1975年山东省烟台地区小钢联钢厂工人、车间党支部书记、厂团委书记、祥山铁矿党总支书记;
1975年——1976年山东省烟台地区小钢联钢厂党委副书记;
1976年——1978年山东省烟台地区革委会工交办公室副主任兼地区交通局党委书记;
1978年——1983年山东省烟台地区经委副主任兼地区冶金工业局局长;
1984年——1987年山东省烟台市委常委、副市长兼市经委主任、党组书记;
1987年——1989年山东省威海市委副书记;
1989年——1992年山东省烟台市委书记;
1992年——1992年山东省委常委、烟台市委书记;
1992年——1993年山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1993年——1994年山东省委常委、副省长;
1994年——1995年山东省委副书记、副省长;
1995年——2002年山东省委副书记;
2002年——2003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书记;
2003年——2010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宁夏军区党委第一书记;
2010年——2013年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13年——2018年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
中共第十五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六届、十七届中央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