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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绍光


陈绍光(1932-),资深翻译家。祖籍揭东县云路镇棋盘村,出生于柬埔寨一个华侨农民的家里。5岁时到当地和尚庙里住庙学习。1938年到磅湛市亲戚家办的私塾学习。1939年初,获得法国殖民政府提供的奖学金,入磅湛省公立学校读书。1945年3月,日本为直接控制柬埔寨,撕毁“法日共同防守属印度支那议定书”,到处捕杀法国人。他领不到奖学金,便转到华侨开办的磅湛市培华学校读书,1947年8月加入侨共的 组织“读书会”。不久他同几位老师和同学被法国殖民当局宣布为“共党分子”,勒令驱逐出境。1949年8月,他转到金边市民生学校就读,继续开展爱国进步活动。10月1日晚上,他和爱国师生一起举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庆祝活动,又被国民党分子告密,再次被做为“赤色分子”限期驱逐出境。

1950年2月,他经香港来到汕头市。经组织研究决定,安排到汕头市华侨中学读书。因经费短缺,故要求先回故乡。1950年3月,经梅岗区政府保送,到刚刚开办的梅岗中学读书,为该校首届学生会主席。8月30日,他参加全县青年学园时,被吸收入团,返校后被选为团支部委员。刚解放的梅岗区,先后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和剿匪工作,他积极要求参加,主动承担南下解放军负责群众工作的部队-的翻译工作;担任梅岗区土改宣传演出队队长等。他在梅岗中学学习成绩优异,被评为全校品学兼优的模范学生,并被选为青年学生界的代表出席了揭阳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1952年春,他被选送到揭阳一中插班学习,提前毕业。同年10月进入热河医学校(原中国医大四分校,即今河北省承德医学院)学医。在校期间,曾担任学生会主席和校团委委员。1955年5月,学校决定他提前毕业,留校专职做青年工作。1956年4月30日,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8月,到河北省团校学习,翌年返校后,先后担任了学校团委副书记、书记,兼任政治课教师。同时还担任了承德市政协第一届委员和青联第一届常务委员。在全民皆 动中,他积极参加学校的民兵建设,负责组建了承德市民兵师直属的“白衣战团”,并被任命为该团的参谋长。“白衣战团”因成绩突出被评为全国先进单位,受到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奖励和表彰。他编导的“民兵舞”获得承德市民兵文艺会演特等奖、省二等奖。

1959年9月,奉调到河北省华侨事务委员会,先后做文秘和联络工作,参加筹建河北省侨联。1960年冬,任河北省委工作队秘书,先后到吴桥县沧县搞三秋和整社工作。1961年2月调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文化联络委员会,主要负责翻译。1965年夏,到山西省介林县参加“四清”工作,任驻西湖龙大队的四清工作队长兼指导员、党支部书记。1969年夏,带两个儿子到河南省明港镇参加“五七干校”劳动锻炼。

1970年12月,被外文局调回北京,分配到图书出版社工作,先后担任该社法文组和专家组组长。1973年7月调到中央对外联络部亚洲二局工作,被任命为老柬组负责人。1982年初,他和冯宗友等一起出国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全组被评为先进集体,他本人受到表扬。被提升为处长。1985年9月,被选为中直系统党代表,出席了党的全国代表大会。1986年9月,单独出国考察,长达100多天,出色地完成任务。回到驻外使馆时,朱良部长专门发电报向他表示慰问和祝贺。1987年2月底,中联部专门召开一次全体大会对他进行表彰,副部长兼机关党委书记蒋光化在大会的讲话中,给予他很高的评价,并宣布部务会议决定;授予他“优秀共产党员”称号,荣记二等功一次,提升为老柬处处长,升一级工资。同年9月,被选为中联部党代表,出席中直机关党代表大会。1988年被中联部任命为副联络员(副局级)。

1992年7月,他在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副局级干部,资深翻译家的职位上离休。离休后还继续努力帮助做好侨联等工作。他是中联部机关侨联第二、三、四、五届主席、第六届顾问;中国侨联第四、五、六届委员,中直机关侨联第一届顾问、老龄委主任,北京市侨联老龄委委员,越南柬埔寨老挝归国华侨联谊会第一届理事,第二、三、四届党务副会长、第五届执行会长,广东省揭阳市侨联第二、三届名誉主席,中国-理论研究会第二届理事,2006年3月被选为北京潮人海外联谊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1997年北京市侨联授予他“先进侨联工作者”称号。2001年中联部再次授予他“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04年6月国务院侨办和中国侨联授予他“全国归侨侨眷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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