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树芬(1867~1937),字贤声,晚号逸叟。祖籍番禺。1901年参加省科举考试,中辛丑补行庚子恩正并科举人。1910年赴京考职,任“盐运使”。民国后历任县黄埔治道小学校长、番禺八桂中学国文教员、省江门商埠,警察事务所司法科长、汕头警察局秘书及广东警察厅房捐总稽核等职。
1920年4月,应旅美三藩市南番顺三邑总会馆之聘赴美任该会馆主席,兼办旧金山中国总领事馆事务;同时兼任三藩市中华会馆主席,后任该市中华学校校长;后与埠中旅美名流组织“金门吟社”,首任社长。1924年任期满时,适值美政府颁例限制华人入境,崔树芬应当地华侨推举赴华盛顿,吁请中国驻美公使力争取消限制,并写下《甲子四月奉公入美京濒行赋比》七律一章,表现他晚年为维护华侨利益承担重任时的复杂心情及一往无前的决心。1924年崔树芬回国,晚年在家设馆授徒,教育乡间子弟。1937年去世,终年70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