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裕(1537-1606,一说1546-1606),字惟益,号扩庵,为流坑董氏二十一世孙。乐安招携港田村人。明代学者、大臣。万历年间官至刑部尚书。嘉靖四十四年(1565)中举,隆庆五年(1571)考中进士,次年任东莞县令。万历二年(1574)升御史大夫,后“入掌河南”,亲自受理许多冤案,获“再世包公”之称。由于他执法严明,触犯宦官利益,被降为大理寺少卿,数年晋刑部尚书,后告老还乡。次年病逝于乡里,追封为“太子少保”,赐敕葬,祀乡贤。著有《扩庵吟草》、《易经注释》等。传说董裕墓前有个石官史,夜间常跑到离飞鹤形十多里的仙女池去调戏仙女,仙女禀呈玉皇上帝,董裕奉旨查究,查明调戏仙女的正是自己墓前的石文史。执法严明的董裕立即令石武吏砍其头,武吏求情:“姑念初犯,请董爷从轻发落。”后文吏受到割鼻的惩处,如今董裕墓前正立着一个没有鼻子的石文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