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舍梓(1908—1992)女,原名高之金,榆林城人,高晴轩之女。1925年在榆林女子小学读书时加入共青团,积极参加党团工作和革命活动。1926年考入榆林女师,不久赴天津、北平就读,在平津读书时期在党的领导下从事 和地下工作。1932年返回故里,在榆林师范任教。抗日战争爆发后她曾介绍一批爱国青年到延安学习。1936—1946年她先后在陕西省教育厅、陕北公学教育处、延安师范、米脂中学、延安马列学校任编审、秘书和教师。1947—1956年先后任松江省教育厅中教科长、松江省贸易局秘书、湖南省工业局科长、副局长、局长。1957—1966年任湖南大学副校长、中南土建学院党委书记、工学院副院长,中南局宣传部教育处长。1972年任广东省工学院革委会副主任。1973年任广东科技局革委会副主任。1978年任广东省科协副主席。1983年8月离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