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中庸(1030-1110),字长行,号军城居士,北宋文学家,政治家。北宋景祐甲戌进士大理寺评事黄宠之子。
黄中庸从小受到其父黄宠的熏陶,学习刻苦,勤奋上进,皇祐三年郡试贡元,皇祐四年(1052)举福建乡试第一名即解元,次年,赴京会试第一名,即会元;经殿试中进士二甲第一名,即传胪。历官江西安福知县、县令,治平二年(1065)协助司马光撰写《资治通鉴》,北宋治平四年(1067)后,司马光温国公荐其才任太常博士擢广西北海通判,旋任邵武知府,后召入朝为太常卿,入值总理太常院,主持修撰皇帝起居礼宾司庙会,起草礼仪诏诰。与司马光、欧阳修、包拯、赵抃、刘敞、文彦博、富弼、王尧臣、韩琦等齐名,天性浑厚,为人仁惠。温国公司马光荐其才,授浙江提刑。为官宽惠,能断奇狱,所活甚众,浙人德之。去日,士民乞留,以温公论荐累官至太常寺卿、侍中兼枢密院副使宰相。后蔡京恶之,贬为太常博士,辞之,名入元祐-而致仕焉。蔡京败,有旨复起黄中庸为太常寺卿、侍中兼枢密院副使宰相,未拜命卒赠侍中谥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