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代炜,(1920—2000),汉族,湖南汝城县马桥乡石泉村人,中共党员,文艺评论家。1938年参加革命工作,1944年肄业于延安大学财经系。历任陕甘宁边区银行会计科长、业务科长,中原军区文工团指导员,湘江文工团协理员,湖南省文教厅社教科长,湖南文化局党组书记、副局长,中共郴州地委宣传部部长,中共中南局宣传部文艺处副处长,中共邵阳地委宣传部部长,湖南师范学院革委会副主任,湖南省出版局副局长、省顾问委员会委员、中国作协会员,省文联副主席。
胡代炜在延安时期开始从事文艺创作,1940年,萧三和诗友柯仲平、公木、-、贺敬之、塞克、郭小川、艾青、朱子奇、胡代炜等成立了“延安诗社”,组织出版《新诗歌》。任湖南省出版局副局长以后,曾兼任大型文学期刊《芙蓉》杂志主编。
著有诗歌《儿子的歌》、《苏维埃花园》、《深夜》,论文《对“边城”的印象与剖析》、《正确地对待西方现代文艺》等。1988年出版的专著《创作的艺术》获湖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扎根在泥土中》获湖南省文学艺术奖优秀评论奖,《行军曲》获1991年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等省级单位共产党员颂征文奖。2000年在长沙因病去世,享年81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