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果,字尚用,明景泰元年(1450年)成安举人。担任平阳通判,分理易州。当地有豪强,经常做恶,不思悔改。李果将利害祸福讲给他们听,提出做恶者必无好下场,使其幡然醒悟,改恶从善。李果任杭州同知期间,组织民众修筑湖堤,以防备水患,百姓非常感激,有“开湖伟绩千秋利,捍海高名万古传”之诗来赞扬他。后升任济南知府。他一生多有著述,详情见《文化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