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岚清,男,汉族,1932年5月生,江苏镇江人,1952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参加工作,复旦大学企业管理系毕业,大学文化。
曾任中共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国务院副总理。
1952年至1956年任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计划科计划员、副科长。
1956年至1957年赴苏联莫斯科利哈乔夫汽车厂、高尔基汽车厂实习。
1957年至1959年任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计划处科长并被东北人民大学经济研究所聘为兼职研究员。
1959年至1961年任一机部秘书。
1961年至1969年任国家经委秘书、企业管理局科长。
1969年至1972年下放国家经委“五七”干校劳动。
1972年至1978年任第二汽车制造厂计划处副处长、发动机厂党委第一书记。
1978年至1981年任第三汽车制造厂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重型汽车厂筹备处负责人。
1981年至1982年任国家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政府贷款办公室负责人。
1982年至1983年任对外经济贸易部外资管理局局长。
1983年至1986年任天津市副市长兼市委对外经济贸易党工委书记。
1986年至1990年任对外经济贸易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
1990年至1992年任对外经济贸易部部长、党组书记,国务院经济贸易办公室副主任。
1992年10月当选为第十四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
1993年3月在全国人大第八届一次会议上被任命为国务院副总理。同年6月任全国打击0 领导小组组长。1994年任全国外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1995年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主任委员。
1997年9月当选为第十五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
1998年任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副组长。
1998年3月至2003年3月任国务院副总理。[2-5]
中共第十三届中央候补委员,中共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