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一鼎(1902~1928),原名卓之,郴县(今苏仙区)五里牌舒源人。1923年春,李一鼎入衡阳省立第三师范学校读书,积极参加学生-。1924年5月,被中共衡阳省立三师支部选送黄埔军校短期训练后返三师。1925年春,加入中国共产党。暑假回郴,与胡世俭等人创办平民夜校和夏令儿童学习班,传播革命思想。10月,李一鼎任中共郴县特别支部组织委员。1926年春,郴县农民运动兴起,李一鼎任中共郴县委员会宣传委员,并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5月当选为国民党郴县县党部宣传委员,兼牖民学校教务主任、《郴县民报》主任。1927年4月,与郴县女界联合会宣传委员的刘善淑(中共党员)相知相爱,结成夫妻。
1927年“马日事变”后,李一鼎被中共湘南特委委为郴县、宜章、耒阳三县特派员,兼中共永兴县特别支部书记,去永兴组织恢复被破坏的中共地下组织。1928年2月参加湘南起义,李一鼎率永兴农民武装,配合朱德部队攻占永兴县城,组建中共永兴县委员会,李一鼎任书记,并领导建立永兴县苏维埃政府。3月,李一鼎参加中共湘南特委召开的湘南工农兵代表会议,回县后领导土地革命,组织插标分田。4月,夫妇二人同时上井冈山。部队整编,李一鼎任红四军十二师三十五团党代表,率部队参加黄坳、宁冈、黄洋界等战斗,身先士卒,作战勇敢,受到朱德表扬。
5月下旬,夫妇二人奉命率部返回永兴,坚持地下斗争。6月,同去衡阳向中共湘南特委汇报工作,在安仁县被挨户团拘捕。经多次审讯,始经未暴露身份,敌人有意释放刘善淑,但她坚持要二人同时释放。李一鼎劝刘善淑说:“这些年你随我受了不少苦,既然敌人愿意释放你,你可以先出狱,再设法营救。”刘善淑回答说:“为了革命事业,杀头坐牢我也毫无怨言,要死也要与你死在一起。”后因刘善淑写信回家,想法营救,消息被郴县铲共委员刘附生得知,并报告当局,致使二人身份暴露。6月9日,夫妇二人昂首阔步走向刑场,英勇就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