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资远,男,汉族,湖北仙桃人,1964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教授、研究员。198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武汉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协助校长分管安全保卫、后勤、基建、产业工作。分管保卫部、后勤保障部、后勤服务集团、教职工校外住宅建设办公室、资产经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联系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印刷与包装系、药学院。
1983年9月至1987年7月在武汉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细胞生物学专业本科学习,获理学学士学位;1987年7月至1992年8月任武汉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分团委书记;1992年8月至1997年12月任武汉大学团委副书记(其间:1996年9月被评聘为副教授);1997年12月至2001年4月任武汉大学团委书记(其间:1997年12月当选十届共青团湖北省委委员,1998年6月当选共青团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1999年9月至2004年6月在武汉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1999年10月当选湖北省第九届青年联合会委员和武汉市第十届青年联合会常委);2001年4月至2003年8月在湖北省咸宁市政府挂职,任市长助理(其间:2002年10月被评聘为教授);2003年8月至2007年11月,任武汉大学校长助理兼武汉大学东湖分校校长;2007年11月至2013年9月任武汉大学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党委书记(其间:2010年4月被评聘为研究员;2012年9月至2012年11月在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第38期高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2013年9月至2018年10月任武汉大学财务部部长;2018年10月至今任武汉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
长期致力于高等学校行政管理工作,潜心开展高等教育学、宪法学、行政法学等方面的理论研究,先后在《武汉大学学报》、《思想理论教育导刊》等刊物发表研究成果20余篇,主编参编著作3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