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惟正(945—1015),一作惟道,讳玖,大名(今河北省大名县)人,潘美第三子。西京作坊使,由大名府迁居山东省青州府临朐县竹搭桥,卒葬府城北郭龙形,配王氏葬竹搭桥犬形”。
《宋会要辑》上也有三处提到潘惟正,其中一段写到,大中符“八年六月遣内侍蓝继宗定夺潘美家赀产务令均济。先是美子惟正卒,诏刘承规掌其家财,令赡给诸房……年中有余羡其后,尽以物产以付其家,仍不许货鬻。至是,美孙卫尉寺丞宗上言,请以京中邸舍田园之利均给,故复遣继宗往焉”。
潘惟正咸平初年为閤门副使,后擢西京作坊使。据旧谱记载有五个儿子:贞周、明周、能周、元周、尊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