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振,1917年出生,湖北省黄安(今红安)县人。又名秦辉燕。1931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193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秦振任红25军保卫局干事。参加了长征。
(二)
抗日战争时期,秦振历任八路军总部特务连指导员、特务团3营特派员、冀鲁豫军区第1军分区政治部保卫科科长、冀南军区第1军分区独立团政委、新四军第5师27团政委、45团政委。
(三)
抗战胜利后,秦振任中原军区第2纵队15旅45团政委。参加了中原突围,掩护首脑机关及部队安全转移。进入陕南后,任豫鄂陕军区第1军分区第3支队支队长兼政委。
1947年,秦振任江汉军区独立2旅参谋长。
(四)
新中国成立后,秦振任湖北军区荆州军分区副政委。
1950年5月,遵照中南军区的指示,将收编的国民党军第20兵团三个军的残部缩编为167师,师长方墩,政委秦振,划归第50军建制,并在天门地区进行整训。
1950年10月,秦振参加抗美援朝,任志愿军第50军167师政委。
1952年9月,秦振任辽西军区政治部主任。
1954年9月,秦振任辽宁省军区政治部主任。
1958年6月,秦振转业到地方,任中共湖南省委监察委员会副书记。
1959年9月-1960年8月,秦振任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1963年5月,秦振任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秦振955年9月被授予大校军衔,荣获三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
1967年5月,秦振在长沙含冤自尽,终年50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