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维鐈(1778年—1839年),字子彝,浙江嘉兴人,清朝官吏。嘉庆七年进士,选庶吉士,授编修。历司业、洗马,累迁侍读学士。
嘉庆七年(1802年)进士,选庶吉士,授编修。历司业、洗马。参与修《全唐文》、《西巡盛典》、《一统志》,入直懋勤殿,纂辑秘殿珠林、石渠宝笈。
二十一年(1816年),督湖北学政,禁习- ,以端士风。累迁侍读学士。
道光二年(1822年),典福建乡试,留学政。疏陈州县私设班馆之弊,请饬严禁,并禁监生充缉捕、催科诸役。
四年(1824年),迁大理寺少卿。
八年(1828年),督顺天学政,转太仆寺卿。任满,迁宗人府丞,署副都御史,寻实授。
十二年(1832年),督安徽学政,奏请增建寿州考棚,与凤阳分试。濒江水灾,偕疆吏会筹赈抚,士民颂之。维鐈居官廉,屡视学,所至弊绝风清,振拔多知名士,宣宗知之,期满连任。擢工部侍郎。
十七年(1837年),请回籍营葬,诏予假三月,毋庸开缺,事竣回京。
十八年(1838年),以耳疾许免职,命病痊以闻。
逾年(1839年),卒于家。
维鐈学以宋儒为归,谓典章制度与夫声音训诂当宗汉人,而道理则备于程、朱,务为身心有用之学。校刊宋儒诸书以教士,时称其醇谨焉。祀乡贤祠。
个人作品
《补书斋遗稿》10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