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隼(1646~1703年),号蒲衣,番禺人,是南明爱国诗人王邦畿之子。隼,鹰中的最小者,其父对儿子的命名,寓意于孩子的成长,有如鹰的展翅高飞也。
小王隼天性聪颖,幼受庭训,7岁能诗,得家学渊源,奠定了后来诗、书、音乐的基础。
及长,娶同邑儒学教谕潘梅元之女孟齐为妻。潘女生于诗礼人家,貌美而贤德,邑中之才女也。真是郎才女貌,夫妻恩爱有嘉,常以诗书为乐。婚后生女名瑶湘,亦以诗才而名世。虽一家三口,常谈诗论道,大有“人家灯火围儿女,书声常散入夜空”之乐!
可是,王隼深受其父的影响,不求仕进而好参禅。其父为明贡生,隆武举人,曾荐官御史,工诗,因目睹清兵陷福州、广州,历明唐王与南明桂王的覆灭,后出家当和尚,故其诗多怀古伤今之作。因此,王隼年20余竟弃家入丹霞为僧,后至庐山,居太乙峰,一去六、七年,其学猛进。妻孟齐不堪分离之苦而一往情深,在寂寞无奈中有诗《寄怀夫子》云:
惭愧兰芝女,还家恨解携。如何伯鸾妇,翻作仲卿妻①。
星月原同影,鸳鸯不独栖。烛花随泪尽,愁听夜乌啼。
王隼有感于人世的亲情,怀念高堂老母及守身如玉的爱妻,毅然放下红鱼青罄,还俗归家。之后有《初归省母夜侍大樗堂命赋灯字》诗云:
侍运频垂泪,悲欢此夜灯。六年千里客,八口一池冰。
乳燕巢新垒,饥乌啄古藤。飘零陈仲子②,偕隐入于陵③。
归家后的王隼,更潜心于诗文音乐,但生活清闲,体弱多病,癯然鹤立,虽酷暑还披裘衣。后于西山④近水结庐而居,住了20年。其间,常戴隐士之帽子,宽衣大带,每入城,人争看他,对他颇为敬慕。西山与沙亭距离不远,与屈大均过从甚密,研学论诗,十分投契。隼妻孟齐亦唱随拈韵,颇为欢快!惜好景不长,孟齐过早离开人间,正应红颜命薄的忏语。时王隼正遭中年丧偶之痛,亦人生之不幸也。后续娶徐氏女为继室。
王隼除精诗文外,还精音律,擅弹琵琶,耳濡目染,芝兰同熏,徐夫人亦精此道。女瑶湘亦能吹洞箫。据《胜朝粤东遗民录》载:“隼性嗜音,能自度新曲,作昆山腔以寄意。仁(隼之婿)倚而和之,瑶湘吹洞箫以赴节。每雨阑人静,声发潨⑤庐中,里人侧耳远听,不敢近,惧其近而辄止也。”由此可见,王隼一家俱善音律。
又据县志同治版引“任志”:王隼生活稍宽裕,就埋头整理书卷,不停地0口沫动手翻书。生活穷困时,就弹琵琶,琵琶声越急,表示他的困难越大。妻弟听到,给他十块钱,(隼)放在几案上不理,而琵琵声弹得更急。不久,从福建来的和广东的官员先后送给他共500块,他才放下琵琶,召集朋友客人,大办岁时祭祀之事,把钱分给生活困难的亲友,花尽为止,这是很平常的事。不多久,又听到他再弹琵琶了(以上译意)。他死后,朋友们给他一个美称,名“清逸先生”。意思是称颂他是一个生活甘于清贫的人。
以上所引,对王隼评论,不过云龙所现,片甲趾爪而已,其实他的才华是很博大的,他的书法造诣是很高的,不过为他的诗声所掩盖了吧。
据邑人著名书法家麦华三云:“以小楷擅名之番禺王隼,观其所书寿琅翁诗,力追钟繇,点画简古,笔厚意浓;一洗学钟书者圆熟之习。”
考其一生,著作甚丰。遗著有《大樗堂集》七卷、外集一卷、《诗经正讹》、《岭南诗纪》。又选屈大均、陈恭尹、梁佩兰的诗编选为《岭南三大家诗选》。
吾友陈君居香港,曾对王隼生平作了很多探索,他特别感兴趣的寻找《琵琶楔子》。由此可见,王隼对音律的研究给后人是有一定影响的。
注:
①仲卿妻,汉乐府《孔雀东南飞》焦仲卿妻子刘兰芝,不容于家姑,仲母迫儿子休妻,双双自缢殉情。
②③陈仲子,战国时齐人。其兄陈戴为齐卿,仲子以为不义,自己去了楚国,居于陵(楚地名),自谓于陵陈重子,以织草鞋为业。楚王闻其贤,欲聘为相,遂逃走,为人灌园子。诗句意思是王隼认为陈重子是不足效法的,他终于还俗归家。
④西山,今名西村。此村多姓潘,属化龙村落,距屈大均家盐坑不远。
⑤潨,音丛,小水入大水。潨庐,靠近水边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