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健行(1931年1月-2015年8月7日),男,浙江新昌人,1949年3月入党并参加工作,大连工学院机械系机械制造专业毕业,高级工程师。
1931年1月,尉健行同志出生于浙江省新昌县一个清贫的教师家庭。
1937年至1947年先后就读于浙江新昌南明小学、新昌中学、天台育青中学、杭州安定中学。
1947年至1949年在上海光华大学附中学习。
1949年至1952年在大连工学院机械系机械制造专业学习。
1952年至1953年在东北工业部有色金属管理局抚顺俄语训练班学习。
1953年至1955年赴苏联乌拉尔卡明斯克铝加工厂学习企业管理。
1955年至1966年任国营东北轻合金加工厂生产计划科副科长、科长,车间主任,厂长办公室主任、厂生产总指挥、厂党委常委。
1966年至1970年在“文革 ”中受冲击,后下放车间劳动。
1970年至1980年任国营东北轻合金加工厂生产部部长、厂革委会副主任、厂党委常委、厂党委副书记、厂长、厂党委书记。
1980年至1981年在中央党校一部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1980年,尉健行被授予哈尔滨市特等劳动模范、黑龙江省特等劳动模范称号。)
1983年至1984年任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副书记。
1984年至1985年任中央组织部副部长。
1985年至1987年任中央组织部部长。
1987年至1992年任监察部部长、党组书记。
1992年10月当选为中共第十四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纪委常委、书记。
1993年10月当选为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二届执委会主席。
1995年至1997年8月兼任中共北京市委委员、常委、书记。
1997年9月当选为中共第十五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纪委书记、常委。
1998年10月至2002年12月任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三届执委会主席。
2015年8月7日上午8时,尉健行同志在北京逝世,享年85岁。
尉健行同志是中共第十二届中央候补委员、委员(1985年9月党的全国代表会议增选),第十三届、十四届、十五届中央委员,第十四届、十五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第十五届中央政治局常委,第十四届、十五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常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