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应鹏(1574年--1638),字图南,号胎簪,别号博羊,晚年号云岳,大坪乡杨部介七屋人(庚陂门)。明万历二十八年庚子科举人。任温州府司理(掌狱讼、抚恤的官)、监察御史。当时海寇猖獗,人民受害。吴应鹏拟“平海十事”受督院罗汝之、戎政尚书陆元学嘉奖,推荐给杨台(御史台)肖奕辅。温州盐税苛重,商人叫苦。吴应鹏拟“盐法十约”,盐商乐意接受,盐院亦赞不绝口。崇祯六年浙江乡试,应鹏主考。值海寇刘香佬 宁台,突入温州境内。吴应鹏与海防诸戎韦古生谋划,会同海瑞孙海燕竭力杀贼,斩刘香佬。督院司道以应鹏平寇有功,表奏朝廷。崇祯十一年赴省控告知县周昌会- ,病逝在客寓,著有《补朱易义》、《剑吼集》、《燕台焚》等。其名入《中华名人辞典》。
大坪乡
大坪乡位于湖北通城县西北部,离京广线和京珠高速公路仅30公里,东与隽水镇毗邻,东北面与崇阳县交界,北与湖南临湘相连,南与石南镇接壤,西与北港镇相依。
全乡面积114.86平方公里。下辖29个村,293个村民小组,14417户,55227人,年末实有耕地面积32147亩,其中水田面积30687亩,旱地面积1460亩,山地面积11.4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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