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思教(1528—1585),字敬敷,号立庵,临海城关人。明嘉靖四十一年(1562)进士,授刑部主事。调工部屯田司,以父丧归里。隆庆元年(1567)服满,任刑部员外郎、郎中,迁永州知府。复以母丧归里守制。服满,授陕西汉中知府。
汉中下辖2州14县,地广政繁。思教莅任后,修城池,劝农桑,兴水利,修筑堤堰数百处,灌田万余亩。
万历九年(1581),授广西布政司参政。当地瑶、壮、汉各族聚居,时有冲突。属下营官岑仁滥捕瑶民邀功,思教明辨是非,将无辜瑶民释放,并将岑仁按律治罪。在任期间,使各族间冲突有所缓和。十年,调湖广。十二年,升广西按察使。
万历十三年(1585),思教卒,年58岁。墓在临海西郊车门桥。著有《白云稿》、《丹霞集》。
传说思教将番薯带回临海试种、推广,既而大行,是为临海种植番薯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