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岷山(?~1948),原名邹斯唐,沣水镇昌城人。
邹岷山曾经商2年,后在张店铁路机务处工作。“七·七”事变后参加抗日队伍,历任益都县区分队队长、区队长,益都县第四区区长等职。他在革命队伍期间,即目无党纪国法,以太上皇自居,为非作歹。党组织曾对他多次进行批评教育,但其不仅毫无悔改之意,反而耿耿于怀。
邹岷山贪图享受、腐化堕落,经不起艰苦环境的考验,终于在1940年农历七月公开叛变投敌,参加了日本侵略军兴亚剿共队。为了取得主子的信任,以达到升官发财之目的,邹岷山不但千方百计地刺探我方情报,而且还经常带领日军和汉奸队到处抓捕干部、群众,罪恶累累,书不胜书。仅1941年农历九月九日夜,邹岷山带领匪徒在沣水,一次就杀害我张赵炳旭联合乡指导员赵聿才、乡农会干部韩盛等6人;1941年10月11日邹岷山一伙到桓台四区骚搔扰破坏时,在李家庄就枪杀了5名无辜百姓,绑走了3名青年,并且把老百姓的财物洗劫一空。由于邹岷山死心塌地为敌效劳,先后当上了日本侵略军剿共队分队长、十七中队队长、营长、国民党淄川县自卫队队长。
1946年6月,第一次解放张店时,邹岷山被抓获,押至我渤海军区举办的被俘伪军官训练团受训,半年后释放回家。但其恶性难改,随即又窜到淄川,当上了国民党乡卫所联防大队队长。1948年解放淄川县城时,邹岷山又被八路军活捉,押至张赵村公审后枪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