郦昶,字文盛,生于隋炀帝大业元年乙丑(605年);郦道元曾孙,郦继方之孙,郦植之子,在我国郦姓宗族里面排列第一百〇一世。
北魏末年,郦道元历任要职,打击豪强,维护黎民百姓,并写下《水经注》四十卷,晚年遭受权贵陷害,为国捐躯;道元生五子:伯友、仲友、孝友、继方、绍方。郦道元第四子郦继方,在东魏年间曾入朝担任宰相;继方生六子:桂、植、龙兆、凤祥、钦、镇。北齐年间,郦继方次子郦植,未入仕途;植生一子:郦昶。
大业七年(611年),隋炀帝出兵高句丽,并征调大批兵士、粮饷,建造大量的军船;当时,全国各地灾荒严重,民不聊生,社会经济遭到严重摧残,百姓纷纷起义反抗,隋末农民战争爆发。大业十三年(617年),十三岁的郦昶告别父母,参加李世民的军队,参加反隋战争。他在战争中跟随李世民南征北战,立下赫赫战功,成为唐太宗的开国功臣之一。
唐高宗永徽二年(651年),朝廷册封郦昶担任扬州刺史。任职以后,郦昶在当地建立学府,教化民风,维扬一带政教严明,百姓安居乐业。其后,郦昶因功升- ,享受五百户人家的税赋。于是,他带领郦姓族人迁居维扬(今江苏省扬州市),成为维扬始祖。郦昶卒于麟德二年乙丑(665年),享年六十一岁,葬于维扬五指山下。
配钱氏,生三子:思仁、思微、思原。自此,中原的郦氏宗族开始在长江流域发展,逐渐成为南方大族,其后裔支派繁盛,遍布全国各地,远播世界各大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