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尚军(1950.11--1995.05)庙滩镇人,1969年12月入伍,197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武汉军区司令部战士、保密员、参谋、主任,老河口市人武部副部长。1986年5月调任谷城县人民武装部部长,1991年5月任县人武部党委书记、政委。1992年4月任中共谷城县委常委。1995年5月31日晚,被人报复杀害,因公殉职。同年11月被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
在谷城县人武部部长、政委任内,以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把建设好家乡作为己任。1991年,县委、县政府决定修建白水峪电站,主动请缨担任南河至白水峪公路建设指挥长。南白公路有20多公里长,在崇山峻岭中要穿绝壁、过峡谷,施工十分艰险。他率领2700多名民兵,日夜奋战在工地上,喝凉水,啃干粮,哪里艰苦哪里就有他的身影,哪里危险他就出现在哪里。经过数月战斗,终于用简陋工具开出一条可通行重型机械的高质量公路。
工作上尽职尽责,无私奉献。为改善干部职工住房条件和机关面貌,四处奔波争取资金,带领干部职工自力更生搞建设,带头挑土方,搬石头,平场地,挖树窝。经过多年努力,办公住宿和民兵训练条件得到改善,营区得到绿化,受到湖北省军区、襄樊军分区高度评价。1992年县委常委分工联系沈湾镇,逐家逐户访问,为特困户送粮送衣,帮助他们寻找致富路。下乡经常坐公共汽车,跋山涉水步行到村组和农户。
生活上廉洁自律,严于律己,带头执行《人武部机关工作人员下基层和机关接待的暂行规定》,始终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真正做到正确用权,公道办事,堂堂正正做官,明明白白做人,充分展示一个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和浩然正气,发挥领头雁的表率作用。
任职期间,谷城县人武部多次受到表彰,1990年被湖北省委、省政府、省军区评为“正规化建设先进单位”,1992年被广州军区评为“抓基层先进单位”,同年被湖北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命名为“民兵工作标兵单位”,1994年被国防部评为“廉洁征兵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