昝大可(1916-1945),原名昝丙辰,又名昝明岐,河北省魏县井头村人,中共党员。
昝大可出身当地儒商世家,自幼接受良好教育,在门第传承观念浓厚的年代,他本可承袭家业,却在国家危亡之际选择求学救国。1930年,昝大可考入河北省立第七师范学校,在校期间接受进步思想熏陶,毕业后留校工作。他以教师身份为掩护,与濮阳地区党组织创建人赵继彬、李若素等秘密联络,积极开展党的地下工作,后秘密加入中国共产党。因积极参加革命活动,昝大可被国民党当局逮捕入狱,后被家人营救出狱。出狱后,他的革命信念更加坚定,继续投身地下抗日救亡工作。
1935年,昝大可考入北京大学深造。同年,一二·九抗日救亡运动爆发,面对国民党当局对外妥协、对内镇压的行径,昝大可和广大爱国学生一起走上街头,与反动势力展开坚决斗争。他也因此成为国民党当局的通缉目标,被迫离开北平。
1938年,昝大可赴延安进入中国人民抗日军事政治大学第四期学习。毕业后,他被分配至中央社会部工作。抗战中期,昝大可受组织派遣前往南宫工作,隶属冀南军区敌工部,负责地下情报搜集、敌军策反与组织联络等工作。昝大可凭借出色的应变能力与群众工作能力,周旋于各方反动势力之间,成功协助粉碎伪军司令戴玉波的反共阴谋,还通过多种渠道为根据地筹集资金、传递情报。
1943年,昝大可被党组织秘密派到邢台城内,以南长街小学(现逸夫小学)教员、校长身份作掩护,领导邢台敌后斗争。1945年9月23日,在邢台解放的前夜,昝大可身份暴露被国民党逮捕,在敌人的严酷审讯下,他拒不吐露任何与党组织有关的信息,终被敌人残忍杀害,时年29岁。
来源:邯郸党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