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宝华(1844—1910),字振卿,浙江山阴(今属绍兴)人。室名鍊石斋。光绪九年(1883)进士,历任郎中,内阁侍读学士,太常少卿,左副都御史,兵部左侍郎等职。
支持戊戌变法。二十七年(1901),调户部左侍郎,擢工部尚书,又调补刑部尚书,兼署工部尚书。自曹司至兼管二部,颇著政绩。如节省归并陵寝岁修费,增加水利工程费用,多次平治大狱。提督李成全纵军掳掠,提督苏元春纵兵殃民,皆伏法,审明已革知县王维勤仇杀一家九命,蒙古王子的奴隶福朱力刺杀主人等案,均分别首从,按律定罪。宣统二年(1910)卒,諡勤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