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来缙(生卒年不详),字仲章,号东泉,秦州(今甘肃天水秦州区)人。远祖安徽凤阳人,明初来秦州,父亲胡济任嘉靖朝户部云南清吏司主事,“淳资雅量,树谊乐施”。
胡来缙嘉靖三十七(1558年)科举人,任大兴(今北京市大兴区)知县。大兴县靠近国都,当时权要贵戚,杂沓纷至,供应重繁,政事多被阻挠。人人都为他担忧。他说:“京县人之所以难为,是因居官者怕丢官位,便循私枉法,违法礼制,我惟按礼守法,想来人都有公道良心,至于将来得失,不需考虑了。”因此在任3年,清苦自奉,勤敏供职,秉公办事,不敢有毫发自私,权贵之人不但懾伏,反而称誉推荐,升迁户部郎中。在职时,革除旧弊,下司官吏,不敢欺蒙。后擢升分别任湖广、山西按察司副使、兼雁门兵备道、诰赠中宪大夫。殁于官,葬于马跑泉什字坪。
其故居在天水市秦州区大城路南,称为“南宅子”,现为省级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