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谭豪(1901年-1927年6月),出生在攸县谭家洲一个破落地主家庭,1923年考上了长沙第一甲种工业学校,常听毛泽东、何叔衡讲课,接受马克思主义学说的熏陶和启迪。
1926年7月,攸县城乡工农运动蓬勃兴起。刘谭豪回到家乡参加实际斗争,经中共攸县地方执委会同意,刘谭豪分工搞农民运动。
然而,攸县农民运动出现了曲折。刘谭豪的胞兄刘谭毅自担任县农协筹备处主任后,不发动广大受苦农民加入农会,却与土豪劣绅勾勾搭搭、拉拉扯扯,私下收受钱财和礼物,批准一些土豪劣绅在乡里筹办农会。刘谭毅丧失阶级立场的行为,助长了豪绅的威风,挫伤了农民的革命积极性。面对这种情况,作为胞弟的刘谭豪,曾多次直言忠告,劝其按农协会宗旨办事。可是刘谭毅置若罔闻。他又动员二哥刘谭魁(中共党员)去劝导,仍无效果。最后,他要父亲、母亲去劝说,父母亲辨不清大是大非,反倒教训起刘谭豪来:“你读了几句书,懂得什么?应当老老实实听哥哥的。”刘谭豪气极了,大声叫唤起来:“如此不听劝告,胡作非为,我的革命将从兄弟开始!”
11月下旬,省农民协会指示农运特派员周振汉采取果断措施解决问题。周与中共攸县地方执行委员会商量研究后,作出了取缔一切假农会,撤销刘谭毅职务并逮捕法办的决议。指令刘谭豪接替刘谭毅的县农协筹备处主任职务,并要他具体执行处理刘谭毅的任务。
刘谭豪深知一个弟弟去处理哥哥的问题,将会遇到种种困难与非议。但他没有被这些个人得失与恩怨所困惑、所吓倒,坚持共产党员的党性原则立场,毅然“大义灭亲”。11月底,他亲自带领县人民自卫军的武装,回到家里,将胞兄刘谭毅逮捕起来,关进监狱。事发后,谭家洲的群众立刻大哗:“刘谭豪家中造反了,弟弟夺哥哥的权了。”刘谭豪的母亲恨得痛骂儿子是“无情无义的畜牲”。刘谭豪却说:“我搞农民协会是为民众办事,不是个人争权。哥哥犯法,当然要受罚。”
1927年5月21日,国民党发动“马日事变“。5月28日,湘东保安司令罗定卷土重来,重金悬赏捉拿中共攸县地方委员会主要领导余来、谭志道、刘谭豪。3人当即转移银坑,坚持秘密斗争,不幸被叛徒傅继七出卖,同时被捕。
6月22日,刘谭豪高呼口号“打倒封建主义!”“打倒土豪劣绅!”壮烈牺牲,年仅23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