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峰(1894—1951)或书刘筱峰,字玉山。山东省微山县夏镇人。伪枣庄维持会长。1936年来枣庄。1939年与日伪枣庄火车站负责人勾结,欺压百姓,攫取民财,霸占车站街大部分房屋,一度把西车站街改称“玉山街”。
刘任伪枣庄维持会长、商会会长间,曾经营贸易货栈、面粉厂、酒店、油坊、焦炭行、粮行等。群众歌谣云:“玉山街、晓峰集,刘家势大无人敌,手毒心狠似蛇蝎,依仗鬼子把人欺。”
1941年日军发动太平洋战争,他勒令枣庄各商号联合筹款80万元伪钞为日军购置飞机大炮。他密报车站街三居民为血洗日军洋行嫌疑犯,三居民均被日军酷刑害死。
1942年9月,运河支队夜闯枣庄,活捉刘晓峰,他表示痛改前非,重新做人,并交出8万元伪钞来解决运河支队棉衣问题,因被宽大释放。
枣庄解放前夕,刘逃往徐州,冒充某公司经理骗取解放军某部公款1亿多元(旧币)。1951年被捉拿归案,于枣庄北大井执行枪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