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熙(1408~1473年),字养斋,秦州西关(今甘肃天水秦州区西关)人。张翼长子。历任吏部主事,太谷知县、知府等。
张熙少时才思敏捷,精通音乐,从小喜欢自完己事。青年时仪表俊美,勤于学习,文史百科,琴棋音律,崭露头角。州里文人雅客喜与往来。凡与交往,对其文采皆交口称赞并互相推荐。
明宣德七年(1432年),中举入仕,历职吏部主事。宣德十年(1435年),迁山西太谷县知县。张熙初到太谷查监,见一囚犯年小,枷锁拘禁,即将死去,故觉可疑,便好言问之。少年说:“那天傍晚有几人来投宿,后约我去集市,同行至半夜,又催我至一片坟地,言要去抢劫,如不从就杀了我。被逼至一富户门前,众人皆入,留我放哨,我见没人,扭头跑回县城,结果犯案被抓,我也受牵”。张熙反复核查此案,认为少年无罪,释放回家。
明正统三年(1438年),张熙攫任知府,城内常有打劫,说有一巫师能呼风唤雨,神通广大,巫师言哪儿有灾,哪儿就有灾,全州称神。巫师说州里近有大难,百姓听了害怕,一时人心惶惶,吓得纷纷离城出逃。张熙细查暗访抓得巫师从人,得知城内打劫之事皆是巫师一伙所为。张熙传巫师到堂,让下属动刑审问,下属竟怕其神不敢。张熙大怒,亲自鞭打,巫师受刑不过,供出同党数十人。招供说:“散布谣言是想吓走城中胆小百姓,好动手劫财。”张熙依法惩处巫师及同党,同僚及其全城百姓对他十分尊服,一时城内安定。张熙为人耿直,对上敢于直言,下属有过严责后又为其承担责任,待属下似亲子一样,官吏百姓对张熙办案和处事的能力十分佩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