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682年),唐朝宗室,唐太宗第十四子,母亲杨氏原是齐王李元吉之妃。
贞观二十一年(647年)受封曹王,贞观二十三年(649年)赐实封八百户。高宗即位之后加满千户,先后被任命为授梁州都督,后历任虢州、蔡州、苏州三州刺史。
永崇 元年(680年),因为和废太子李贤通谋,降封零陵郡王,流放至黔州。永淳元年(682年),在武后的授意下,被都督谢佑逼迫 。
景云元年(710年),将李明灵柩运回京师,陪葬昭陵,谥号”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