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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予昂


[公元1901年-1985年]

李予昂(1901-1985 ),原名育智,字遇庵,亦作遇安,西达蒲村人。幼时家教严格,熟读古籍。民国8年( 1919),考入北京国立美术专门学校。在五四新文化运动中,开阔了眼界,接受了新思想。民国16年( 1927)2月,由李舜琴、陈显文介绍,在太原加入中国共产党。次年利用关系打入国民党天津市-任督察员。并化名李幕苏,担任地下党主办的《天津好报》社名誉社长。又同曹景周、张友渔等在天津法租界内创办"北方书店",经常将出版的马列主义读物和进步书刊介绍给读者。民国19年( 1930)3月,共产党员杜远僧被法租界-逮捕,经李多方活动,得以释放。4月,李因在天津参加纪念四一二殉难烈士-被捕入狱。同年冬,在蒋、冯、阎大战中,东北军进入天津,趁时局混乱得以脱险回到平遥。民国27年(1938)年春,偕同全家到延安,入抗日军政大学学习。后历任延安抗大总校三分校秘书、秘书主任、延安总卫生部秘书科长、中央直属财政经济处副处长、陕甘宁边区税务总局副局长、陕甘宁边区贸易总局副局长、察哈尔省禁烟督察局局长、华北财办经济组组员、华北税务总局局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政务院财政部税务总局局长兼党委书记、财政部部长助理、党组成员。1956年,当选为中共第八 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1958年7月,调山东省工作,先后任中共山东省委财贸部部长、省委常委、副省长兼财经学院院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李和山东的几位诗友组织成立了"历山诗社",并任社长,办有不定期刊物《历山诗刊》,出版诗集《拾贝集》。晚年还担任山东省少年儿童基金会会长,老年人大学顾问等社会职务,热心公益活动,并为家乡平遥县

李姓名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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