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昌期,今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人。著书百余卷,嘉祐四年(1059)诏取其书,时年八十余,诣京师,赐五品服,以欧阳修等反对,追夺所赐遣归,卒(《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九○)。有《竹轩小集》、《龙昌期集》,不传。事见《宋史》卷二九九《胡则传》。
《眉山市人物志•龙昌期》
龙昌期(971—1061),字起之,号竹轩,北宋陵井监(今仁寿)人,生于宋太祖开宝四年(971),一生研读经学、讲学,博览群书。他学古人而不拘泥于古人,不盲目轻信古籍,不笃信一家之言,言论中多有创新,当时的儒林学子从他身上得到很多益处。他采用佛学观点注释《十三经》及其他子集各书,共计有《易经》等注释20余种。
大中祥符年间(1008——1016),龙昌期携带注释的《易经》、《诗经》等著作游历京师(今河南开封),受到范雍的推荐,但是朝廷并没有任用他,龙昌期败兴而归。仁宗天圣二年(1024),龙昌期应福州知州邀请,为当地人士讲解《易经》,备受敬重。宝元二年(1039),韩琦任剑南安抚使,任用龙昌期为国子四门助教,龙昌期声誉大起。庆历五年(1045),经中书郎文彦博向朝廷大力推荐,龙昌期任秘书省校书郎、益州学讲,在西蜀一地备受推崇。著名理学大师程颐感叹说:“《易经》的精髓在蜀地啊! ”后来,龙昌期又任太子洗马,后来又改任殿中丞。然而龙昌期不愿意久留官场,不久就辞官回到家乡,闭门著书,撰写《礼论》、《政书》、《帝王心鉴》、《三教图通论》等100余卷。龙昌期的论著不仅仅限于儒学,对于阴阳家等学问也很有研究,主张儒、佛、道“三教相通”,思想兼容并蓄,论述经典的时候,很有独到的见解,对世人称诵的“圣人”周公也多有指责。
嘉祐四年(1059),宋仁宗下诏要龙昌期进献著作,当时龙昌期89岁,穿着平民服装独自到京师,进献著述100余卷。宋仁宗召集大臣审阅,大臣们非议很多,认为龙昌期著述荒诞不经,是异端的学说,尤其指责周公为大奸大恶之人,不可为训。宋仁宗听信他们而罢黜龙昌期,下令益州毁弃所有龙昌期著作的刻印版本,撤销以前赐给龙昌期的五品服、100匹绯鱼绢的优厚待遇,并将龙昌期遣回。龙昌期受到打击,郁郁寡欢,第二年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