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春圃(1900~1966),原籍广东省新会县荷塘乡,祖辈迁居逢源大街 ( 今宝源 路),是陈璧君的从侄。早年毕业于广州圣心书院。民国12年(1923)由陈璧君推荐,任广东省长公署机要课主任。翌年任国民党中央党部宣传部秘书。民国15年初赴苏联留学。次年回国。在汪精卫发动“七·一五”-政变时,任国民党广州特别市党部常委。民国18年奉汪精卫命赴美国纽约创办《民气日报》,并任总,进行反蒋宣传,为汪精卫重新上台制造舆论。民国21年奉命回国,任侨务委员会常委兼侨民教育处处长。抗战期间,参与汪精卫集团,投敌叛国,历任汪伪政权的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副秘书长、行政院秘书长、中央执行委员会副秘书长、建设部长、最高国防会议副秘书长、中央党部组织部长。民国33年陈耀祖被刺杀后,回粤接任伪广东省长兼广州绥靖公署主任等职。民国34年卸职后任汪伪国民政府委员。同年9月向军统局驻沪办事处投案。翌年10月被控以判国罪,判处死刑,次年12月改判无期徒刑。1966年3月死于上海狱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