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永明,1961年10月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1979年11月参加工作,1995年1月起任白云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员。高永明带领刑庭与白云区-共同研究制定《刑事案件普通等距离简易化审理的规定》,缩短了办案周期。在他的带领下,刑事审判庭连续多年收、结刑事案件数量均位居全市各基层法院首位,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记集体二等功;高永明1996年被白云区人民政府记三等功一次;被广州市法院评为1994~1995年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被广州市委、市政府评为1999~2001年度“人民满意政法干警标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