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夫生
(1931—)
山西省定襄县人,1931年10月出生于定襄县河边村新堡。大专学历。1945年日军投降后,离开家乡河边村,到定襄县赵家庄——当时中共定襄县委驻地参加了革命工作。1946年3月调晋察冀边区冀晋二分区专署机关,先后任电话员、文印员。194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48年抽调到支前司令部工作,参与攻打太原城的战斗。1949年3月奉命南下,8月1日进驻湖南岳阳县城。在长沙地委组织部工作(后改为湘潭地委组织部)。历任组织部干事、干部科副科长、科长等职。1957年7月调任中共湘潭县委副书记。1958年后兼任湘潭县响塘乡党委书记、韶山乡党委书记。1962年出席了中央工作会议(即七千人大会)。1970年当选为中共湖南省委委员。1971年8月,当选为湘潭地委副书记、地区革委会第一副主任。1972年任湘潭地委书记。1972年9月,调省革委会党委办公室。1973年3月任湖南省委常委。1975年1月当选为全国第四届人大代表,10月任湖南省委书记。1977年11月,当选为省革委会副主任。1979年12月任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副书记。1982年1月,任中共湖南省委书记、副省长兼长沙市委-。1983年3月至1985年3月入湖南师范大学干训部文史专业学习。1985年4月任中共湖南省委副书记。1988年2月,在湖南省第七届人大会上当选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并继续担任省委副书记至1990年。他在省人大连续两届任职10年,直至1997年。1998年1月,在湖南省政协第八届全会上当选为省政协主席。他是中共十二大、十三大代表,第八、九届全国人大代表。
选自《二十世纪湖南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