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一中(生卒年不详),字元山。西安街道罗岸村人。明嘉靖十年(1531年)中举人,任江西乐安县知县,再调任湖北石门县知县。他把剩余的薪俸全部分给族人,有人劝他替子孙打算,留钱给子孙。他说:“我满架的书籍就可以使子孙长大成人了,何必留金钱给他们呢?”他筑一小屋,让子侄和门徒聚集在里面,对他们讲授理学。终年七十四岁。著有《躬行日省录》和《元山集》50卷,印刷发行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