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庆铭 (1914~1952年),岗坪镇维安村人。出生于一个较富裕的农村家庭。青少年时代,毕业于岗坪小学和怀集县立中学,1933年入读广州南武中学高中一年。1935年到广西平乐地区(八步镇)参加民团干训班受训8个月,加入中国国民党。1936年任岗坪乡乡长一年半后辞职,重返广州南武中学复学。1938年返回怀集,任贺信怀抗日游击队中队长,任职3个月。1939年任怀集县西区署办事员,5个月后辞职回乡务农。1941年赴桂林寻找工作,耗时7个月仍无着。1942年到广西省信都县任民政科员5个月,因病辞职回乡。1943~1945年,任怀集县临时参议会副议长。1946年3月~1947年5月,任怀集县西区区长6个月,任广怀联防队大队长2个月,任国民党县政府军事科长3个月,同时兼任广西省谘议员职务。1947年下半年起,弃政从商,开设“庆华行”经营柴杉生意,柴杉商品销至四会、广州。经商中,结识控制绥江航运的洪门会会首蔡灿光,经蔡介绍在广州加入洪门会。
1948年春,政局动荡、通货膨胀,莫因柴杉生意失败乃赋闲居家,适中共怀东游击队员、亲弟莫庆培回家隐蔽。受亲弟影响,莫决意脱离国民党反动统治集团,投靠中国共产党。3月,莫在岗坪莫氏宗祠参加莫庆培等进步人士组织的读书班,学习时事、分析形势。参加学习的有莫庆培、莫畸、莫乃芝、莫鹏、梁家模(马宁塘岗村人)等人(注:这批人士,均于1949年下半年或加入中共游击队,或参加解放怀集的工作)。是年冬,莫庆铭以经商为名,在广州会见蔡灿光,蔡出示民革成员证件,并传达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主席李济琛关于在绥江一带做点反蒋工作的指示。
1949年3月,莫庆铭与莫翼光(商人)到香港访问陈岱枫(怀集宁洞人,中共地下党员),获陈提示:加紧组织力量,动员青年迎接解放军南下;直接与当地游击队联络,组织武装队伍。莫返穗会见蔡灿光,借得机枪一挺后,赶回怀集开展组织活动。同年5月,莫应蔡灿光函请,联同苏达章(县自卫队第一营长)、李序甫、莫延湛(封开绿林人物)、何拔清等人赴穗蔡寓密会,商定组织武装、解放怀集的行动计划。7月,莫庆铭派莫畸赴港通过莫畸的老师李超(香港正报主编)引荐,会见陈岱枫并听取关于组织武装起义的意见。
1949年6、7月,莫庆铭在西区开展宣传、组织活动,邀请闲居家中的怀集知名人士梁钟琛出来工作;动员青年20多人参加中共绥贺支队黄江队,后因敌-交通线,一班人留在岗坪水边(地名)整训,组成武装队伍。7月,中共绥贺支队黄江队派出郭毅弘、姚世荫、李成林等人组成的工作组到怀集西区开展工作,介入莫庆铭组织的军事活动。10月在梁村花石召开会议,以结盟的组织形式,号召各界人士参加解放事业,成立“新民主主义同盟会”,梁钟琛、莫畸负责政治,莫庆铭负责军事。会议订出章程,报送中共贺信怀游击大队。继后,派进步青年莫远皓、邓应飞等人前往该大队联络,领取“怀集县人民解放大队”编制番号,及大队长莫庆铭,副大队长蔡灿光,政委何日先(兼)的任命。
1949年11月3日莫庆铭、莫松率领岗坪地方武装伏击由怀集去信都的国民党63军的过境散兵,缴得步枪19支、手 20枚、子弹200发。同月10日开建县南丰镇的解放战斗打响,莫庆铭与莫畸率领地方武装百余人驰援解放。
1949年11月,莫等组织的西区地方武装队伍拥有数百人枪规模。11月22日,成立“解放怀集西路军指挥部”,主任梁钟琛,军事指挥莫庆铭,编成两个大队七个中队(其中梁钟琛、姚世荫、甘仰禹(中共桂东工作人员)策划组成的武装队伍共312人),总共700余人。
1949年11月23~24日,莫庆铭率领西区队伍向县城挺进,与友军合作全歼驻怀集的广西省保安第三营,解放怀集。怀集解放后,莫庆铭任“怀集人民解放维持会”委员,兼任“广西人民解放军怀集总队”副总队长。12月,莫庆铭与莫畸到广西省信都县向该县领导何日先汇报怀集情况并要求留在信都工作,何请示中共平乐地委领导人黄传林,按黄“怀集复杂,应返怀集工作”意见,莫庆铭返怀集原工作岗位,协助梁钟琛、蔡灿光维持社会治安,控制军队,稳定大局。
1950年1月,西江专署、中共平乐地委同时派队到怀集,前者谓是接管,后者称为接收。蔡灿光、莫庆铭等人向接管(收)者移交临时政权和地方军务。1月16日成立“怀集县军事管制委员会”,翌日以追缴武器为由,扣押审查蔡、莫等人。
1950年3月,成立怀集县人民政府后,莫庆铭被列为开明绅士获得释放, 4月出席怀集县第二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当选为副主席。7月、11月和1951年3月、4月均出席怀集县第三、第四、第五、第六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连任副主席。
1952年2月12日,以“地下军匪首”定莫庆铭罪,被捕入狱。同年8月8日以“-”罪,判处死刑。
80年代中期,随着“怀集伪解放”冤案的平反,1987年6月8日经肇庆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核准,本着“既往不咎”的政策,决定对莫庆铭撤销原判,恢复名誉,按起义人员对待,并按副团级职务予以怃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