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宝书 (1858—1912年),字经衡,号简香,兴宁兴城人。清光绪十八年(1892年)进士,列三甲第一名,授户部主事。光绪二十二年,考选为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章京。光绪二十五年,任京师大学算学教习。光绪二十七年,调任外交部主事。当时按“辛丑条约”所定,清朝要向列强赔偿巨款。饶严密核算偿金和利息等项,为国节省白银数千万两。又与沙俄使节交涉茶箱一案,为国追回俄币49万卢布。因功于光绪二十九年补授外务部榷算司主事。光绪三十二年升任和会司员外郎。光绪三十四年擢榷算司郎中。因操劳过度,于民国元年(1912年)十月卒于京邸,灵柩归葬兴宁。
饶所著诗文颇多,今仅存《壬辰科殿试策》、《丙申送梁卓如(启超)同年之沪三十韵》等10多篇。其书法独具风格,为人们所珍爱收藏。